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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直播间公益讲座之“《民法典》专题系列”第九讲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0-06-29 17:53:24 425 次

2020年6月29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举办的“贸仲直播间”公益讲座《民法典》专题系列第九讲如期举行。本期讲座贸仲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围绕“民法典《合同编》的新规定及其适用”面向贸仲仲裁员作主题演讲。

贸仲组织本次讲座,旨在通过解析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条文,对比其与现行《合同法》规定的相关变化,以深入分析相关变化对实践产生的影响,同时,代入司法实务的典型场景以引导广大法律从业者在适用时更加贴近市场交易规则、契合保障私权利的现实需求,综合完善高效优质的民事审判。

本期课程中林文学庭长围绕合同编相较《合同法》的新变化,对新变化的内容、特点,以及如何提升民事审判质量三大方面进行详尽阐述并提出指导意见。

在讲座伊始,林文学庭长从民法典《合同编》的体例架构及其特点入手,通过与传统债的理论所形成的财产法体系相对比,分析“创新构建科学的合同法规范体系”的内涵及意义;此外,他还例举了增加的四类典型合同,并着重解读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问题;从增补的条文、合同效力、责任承担、实践中的疑难点等多重角度讲授完善合同订立规则、保全制度、终止制度及违约责任制度等合同编的发展之处。从而进一步阐释上述新规的主要特点,如坚持理论自洽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统一,呈现出更契合新时代、新阶段的特点与精神。

谈及如何提升民事审判质量,林文学以法治精神为核心,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归纳总结出在《民法典》时代下思维方式要从立法论转为解释论的观点;并提出尽快以归类的方式清理、起草司法解释和政策性文件;加强教育培训的三个注意事项,从而扎实铸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林文学庭长还提出,法律规则的制定和实施离不开对实际国情、实务工作和时代背景的考量,相关合同规则的变更充分回应了市场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人民利益的诉求,从法律人的视角看维护交易链条的稳定性,就是交易过程中切实掌握好每一个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由此,理解以追求效益、安全、公平为目的的现代合同制度,对专业法律从业者而言至关重要。

2020年5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会议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职责使命。在学习《民法典》的过程中,要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审判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贸仲将秉承“高质量、专业化”的标准为法律从业者输出学习内容,同时贸仲欢迎各界人士通过贸仲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积极参与“贸仲直播间”的相关活动,构筑开放的法律学习与交流平台。更多精彩内容仍在进行,敬请关注。

贸仲示范条款

示范仲裁条款(一):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示范仲裁条款(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分会(仲裁中心),按照仲裁申请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